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8月23日发布讣告称,我国著名法学家、法学教育家、民商法学奠基人之一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、原中南政法学院院长罗玉珍同志因病于2024年8月23日2时15分在武昌逝世,享年91岁。
罗玉珍 资料图
罗玉珍生于1933年1月25日,湖北武汉人。1956年从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后,进入中南政法学院法律教研室任教。中国高等学校陆续恢复重建后,罗玉珍教授于1978年回到湖北财经学院(原中南政法学院前身)法律系任教,后担任中南政法学院院长,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、湖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、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、湖北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副会长、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、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职。
讣告介绍,罗玉珍是中南民商法学科的首批创设者和领军人。1978年,罗玉珍主持组建民法教研室并担任教研室主任,奠定了民商法学科发展的基础。罗玉珍教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长期奋斗在教书育人第一线,自编讲义为学生主讲中国民法、婚姻法、继承法等课程,深受广大学生的尊敬和爱戴;著有《财政法教程》《财税法教程》《民法通论》《民法教程》《比较亲属法》《婚姻家庭法知识大全》等专著和教材多部,在《法学研究》《中国法学》等法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。改革开放后,已有的法学教学无法适应社会发展,罗玉珍教授大力倡导并推动法学教育改革,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。在罗玉珍教授的大力改革下,刚刚起步恢复招生的法律系焕发蓬勃生机,为新中国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法学人才。她所指导的首届班级中,产生了十多名在全国范围内有重要影响力的著名法学学者,在学界享有“中国法学第一班”的美誉。
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新闻网早前消息,1978年,罗玉珍主持组建民法教研室,并任教研室主任,为民法教研室的建设和发展做了大量工作,奠定了民商法学科发展的基础。
改革开放后,社会环境急剧变化,已有的法学教学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,罗玉珍认为法学教育必须改革。她主张法学生除了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外,还要密切联系实际部门。比如公司法专业的学生,就可以联系到公司去,看看公司运营是怎么一回事,而不是死记硬背法律条文,民商法专业的要多去民商法庭看看,了解现在是什么案子、什么纠纷,再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。
她曾说:“你们将来前途是美好的,但你们要自己创造条件,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,要不然的话,在学校学了点书本知识,到了社会不适应,人家用人单位就觉得你不合格。”
此外,她还要求学生把自身的品德修养放在第一位。她说:“作为法律专业今后预备的人才,确实要德才兼备。一方面把自己的法律知识充实好,另一方面要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,经得起诱惑,做国家需要的人。”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