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习记者 | 章宇璠
记者 | 张一诺
10月12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发布了1张罚单,剑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信达”)河北省分公司,处罚时间为10月10日。
罚单显示,中国信达河北省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:一、收购非金融机构的正常资产;二、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融资。
孙士强,时任公司业务一处副处长;刘林须,时任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业务一处处长;张贵礼,时任公司副总经理,三人对收购非金融机构的正常资产负有责任。刘云山,时任公司高级副经理,与刘林须、张贵礼对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融资负有责任。
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、第四十六条第五项、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,对公司罚款90万元,对张贵礼警告并罚款8万元,对刘林须警告并罚款6万元,对孙士强、刘云山警告并罚款5万元。
今年以来,中国信达已被罚逾千万。同年9月11日,中国信达海南省分公司因“收购不真实的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;未审慎分析测算债务人资金需求,投放资金后管理不到位”被罚200万元。8月16日,中国信达湖北省分公司存在非金债权收购尽调不尽职,导致债权收购资金回流债务人的违法事实,被罚款25万元。5月28日,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因“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、未按规定审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”被罚款110万元。5月29日,中国信达因“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;房地产行业统计数据不准确;附属机构管理不到位”,被罚款735万元,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首席风险官等多名时任员工被罚。
业绩方面,截至今年上半年,中国信达实现收入350.76亿元,同比增长2.27%;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21.56亿元,较2023年同期下降约19.12亿元,降幅47.0%。截至2024年6月末,中国信达资产总额1.58万亿元,资产规模保持稳定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、一级资本充足率、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.69%、16.34%、17.48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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