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1日,湖北省荆门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《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安居工程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明确,实施购房契税补贴,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,按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%给予补贴。
实施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,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、本科毕业生、专科毕业生,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每套房屋分别享受10万元、6万元、4万元、2万元的购房补贴。
实施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购房补贴,这些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享受一次性补贴4万元。
实施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,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这些家庭,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2万元、4万元。
《通知》还明确,本人、配偶及直系亲属新购住房一年内,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,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首付比例最低15%,可贷金额普通住宅最高70万元、高端住宅最高140万元,多孩家庭最高可贷额度84万元,人才可贷额度最高210万元。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,一次性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,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值得一提的是,《通知》规定,以上购房补贴可以叠加享受。同时,申请领取购房补贴的购房人,应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,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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